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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车险医药费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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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7 · 1926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中若主要责任方需赔偿,保险公司将按国家交强险限额和实际医疗费用理赔。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在限额内赔偿非故意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赔偿额应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确定,后续治疗费也可在发生后主张。
主要责任车险医药费怎么赔付

一、主要责任车险医药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应由保险公司依照国家规定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依照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在此方面,我们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一条法规内容为您解答。该条款明确说明了“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自身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当赔偿责任。而对于受害人故意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此外,我们还需要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九条内容。该条款规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若赔偿义务方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有疑问,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同时,赔偿权利人可就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在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提起诉讼主张,但是,如果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显示,这些费用必然会发生,那么可以与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得到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比例

若交通事故的双方都为机动车辆,那么双方在其所投保的交强险赔付额度范围内需要全额互负赔偿责任;如果仍然存在不足的部分,则需要按照责任分配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七成与三成的责任份额。

若交通事故中至少有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面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辆在其投保的交强险额度范围内仍需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而对于不足的部分,如有必要,应当根据责任判定结果进行划分,具体表现为:如机动车辆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则主次责任的划分比例应为八比二;反之,如机动车辆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则主次责任的划分比例应调整为六比四。

最后,若交通事故中的双方都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损失都将按照七比三的比例进行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且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国家所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最高额度以及受害人实际遭受的医疗费用来进行合理赔偿。具体条款请参照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一条,该条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在其所设定的最高额度范围内对因非故意行为而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则应当依据医院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相关凭证来予以确认;对于可能出现的后续治疗费用,亦可以在实际发生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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