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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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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6 · 1764人看过
导读:借款未还通常不视为欺诈,但若有非法占有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对方误以为有偿还能力,则构成欺诈罪。一旦成立,将面临严厉的治安处罚,涉案金额巨大还可能面临刑事诉讼。
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

一、借钱不还算是诈骗吗

借款后未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不视为欺诈行为。

然而,若借款人在主观心态上确有非法占有出借方财产之意图,即在借款时就已明确表达无法按时还款的决心;且采取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出借方误以为其具备偿付贷款之能力而同意借款予该借款人,那么这无疑已经符合了欺诈罪的要件。在此种情况下,若是构成了欺诈犯罪当事人将会面临至为严厉的治安处罚;倘若涉案金额巨大,更将面临刑事诉讼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钱不还算贷款利息

在借款未偿还的情况下,根据普遍认知和常规做法,出借方通常需承担支付约定的贷款利息之义务,除非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有特别的条款规定或借款金额已超出法定所允许的利率上限。在此基础上,需要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其上限不得超越一年内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将有权利主张按照该合法利率标准来计算相应的利息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关系中,尚未归还贷款的情况并不被认定为欺诈行为,然而,如果行为人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相信其具备还款能力,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欺诈犯罪。一旦此类行为被判定为欺诈罪名成立,将会面临严重的治安处罚,而涉及到的涉案金额较大时,甚至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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