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能拒绝代位赔偿申请吗
“代位赔偿”或称“代位追偿”,意为当被保目标物发生了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并由于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失时,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之后,保险人便有权在此前已经赔付金额的额度上限内获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所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保险公司能否查到认定书
在处理保险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此类案情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审查,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便是查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此类文件乃是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涉事机动车事故现场现场勘查情况、工程技术难点及各项技术性检验和鉴定报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经过严谨的思维推理,明确辨识出事故发生的基本要素以及事故的原因和相关责任方的身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代位赔偿系指在被保险物品因第三者之过失而遭受损害时,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之后,依法享有在其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的法定权利。此项制度旨在确保保险人能够依法代位追偿,从而有效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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