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责任认定怎么做
交通过错责任之判定:驾驶人员在道路交通事件中所实施之行为与引发事件的因果关系,以及其行为过失的程度,应依据公安部门交通管制机构的详细调查结果进行严肃分析并作出科学判断。若出现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粗心大意而导致交通事件的发生,该人应当承担整个事件的全责;若两方当事人都存在行为疏漏的问题,则需要根据其各自过失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如果每一方当事人都没有明显的行为错误,那么他们就无需为这次事件负任何责任;如果发现其中一方是有意为之,那么另一方将无需承担此事件的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肇事罪辩护词怎么写
关于此份交通事故辩护词,我们的主要著眼点将集中在被告人陈某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以及他积极反思和进行自首的态度等多个层面,期望以此为切入点寻求减轻被告人刑罚的可能性。在这次案件中,被告陈某完全有机会选择逃避责任或避重就轻,然而他在意识到自身过错之后,不但没有掩饰隐瞒,反而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交代了全部事实真相,这充分表现出他愿意承担责任和接受惩罚的诚意。因此,我们建议审判方能给予他适当的从轻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驾驶操作行为与其导致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在事件中的过失程度,将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深入仔细的调查并依据科学原则做出精准的评估和判断。若某一方在事件中因粗心大意而酿成事故,应承担全部的责任;而若双方皆有失误,则按照各自过失情况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主要责任、共同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核实双方都没有造成过错,那么便无需对事故负责;若是其中一方存在故意行为以致引发事故,则对方可以据此免除相应的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