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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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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4 · 132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拘留者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诚实交代罪行。若查实犯罪,将受刑事追责,财产扣押、人身受限。然若证明无罪,可获国家赔偿。拘留为强制司法手段,被拘留者须履行法律责任。
刑事拘留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刑事拘留应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对于被拘留的人员而言,必须承受和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首先,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被拘留者应积极配合,诚实地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其次,若经查证,被拘留者确实存在犯罪事实,那么他将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的风险。除此之外,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者还可能遭受财产被扣押、人身自由受限等严重后果。

然而,如果最终能够证明被拘留者无罪,他们有权向国家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应该几天

刑事拘留的法律框架内的最长期限一般设置在37天之内。其中,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具有最长可达30天的拘留权限,而由检察机关批准进行逮捕程序之后尚有额外的7天待定时间。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案件都必须经历完整的37天流程,实际的拘留期限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侦查工作的需求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整体的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内,被拘传人员应当全力配合公安执法部门展开深入的案件调查工作,秉持态度诚恳的原则,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陈述自己涉嫌犯罪行为的相关事实经过。假如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确凿证实了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他将会受到政府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严厉惩罚。除此之外,根据法定程序对嫌疑人财物进行合法冻结以及管控个人自由等方面的措施也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如果最终通过严谨透明的分析判决被告人经证实并未存在任何罪行,那么他将有权依法申请获取由国家提供的相应物质及精神上的赔偿。且需要明确的是,拘传措施作为一种依据法律程序所采取的强制性司法手段,无疑是需要每一位被拘传人员都要认真担负起自身应尽的法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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