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到别人车保险不赔怎么办
若您所面临之风险确实属于契约中所载保额范围之内,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那么您可以选择向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请诉讼。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需关注到一个重要的时间限制——交通事故理赔期限。任何形式的索赔都不应超出理赔周期的约束。这意味着自被保险车辆维修完毕、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被保险人有三个月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或者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项之日起,一年之内未领取应得赔款,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碰到别人车了怎么定损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详细流程可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驾驶员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其次,在与理赔员会面时,请您极其配合地提供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和保单等相关材料;紧接着,理赔员将负责完成现场察看和初步定损的工作;
然后,我们需要您仔细阅读并且签署审核索赔所需的各种单据文件,同时还需填写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由您和我司代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接下来,我们将会安排您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更为细致的损失确定,同时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最后,经过双方签字同意,理赔员将为您开具任务委托单以明确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风险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却遭到拒绝赔偿的情况发生,您可以选择向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合理权益。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留意出险后进行理赔的有效期设定,即维修工作全部完成或者事故纠纷处理完毕之后的3个月之内必须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关索赔申请。同时,自保险公司正式通知您领取赔付款项之日起,如若超过1年仍未领取,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限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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