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保险不理赔的情况是什么
1.超出报案时效性部分货车驾驶员由于紧迫的运输任务,会选择待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事故报告及相关解决程序。
然而,若该事件发生超过48小时仍未向保险公司通报,则保险公司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申请的理赔请求予以拒绝。
2.需先行定损再行修复在行驶途中,货车如出现故障,且驾驶员身处异地,此时应先进行定损评估,然后再进行车辆维修,切勿未经定损便擅自进行修理,以免因无法准确确定损失金额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定损流程相对较为简便:
首先,应立即通知当地交通警察部门并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派遣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定损评估;随后,根据定损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3.车辆在维修期间受损若车辆在停放在修理厂期间遭受碰撞、刮擦或被盗窃等意外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理赔,原因在于修理厂负有妥善保管维修车辆的责任。
4.车辆失窃若货车系在收费停车场内被盗窃,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案件进行理赔。
5.无意识地撞上自家人员此类情况一经发生,保险公司同样将不予理赔,因为此种情况并不符合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货车保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
“不计免赔险”,亦可称之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乃是汽车保险领域中的一大辅助性险种,意为当保险事故发生并且依照被保险人所应负之责任来分析,基于其应当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皆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五)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1.对于事故发生超过48个小时仍未上报的货运车辆,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2.对货运车辆所出现的故障,建议优先进行损失评估,之后再进行修理工作,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可能产生的理赔纠纷。3.若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害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此类情形的责任应由修理厂负责确认和处理。4.在收费型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被盗事件,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赔偿。5.若无心致使人或财产受到伤害,且该受害人属于家庭成员,则在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赔偿,此类情况并未包括在第三方责任险的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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