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人车撞了保险公司不理赔起诉要钱吗
关于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财产纠纷问题,具体来说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值(以下简称“标的”)进行分段累计缴纳诉讼费用,具体费用如下:
1.如果标的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的,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
2.若标的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3.若标的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
4.若标的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5.若标的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6.若标的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0.9%的比例进行缴纳;
7.若标的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0.8%的比例进行缴纳;
8.若标的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0.7%的比例进行缴纳;
9.若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部分,则需要按照0.6%的比例进行缴纳;
10.若标的在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则需要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给人车撞了,保险全赔付吗
驾驶车辆导致他人的车辆遭受损害,并不意味着您的保险将对此进行全额理赔。以下是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解释:
首先,当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对人身安全和财产产生了实际伤害或损失时,承保的保险公司会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受害方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障。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额无法完全弥补受害方的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则需要由肇事司机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权益争议,其诉讼费用将根据争议标的金额采取分阶段逐步累加的方式进行收取。具体而言,当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时,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50元整;而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与10万元之间时,则按照2.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若争议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以此类推,直至争议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时,按照0.5%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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