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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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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4 · 1477人看过
导读: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时,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但如建筑物安全、不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可继续使用。商品房产权到期不需强制收回,补缴出让金即可。需注意,产权无年限限制,土地证才受年限制约,此点常被人误解。
商住房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住房到期后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a)国家拥有无条件收归该土地的权力;b)如果建筑物主体经过质量控制部门的检查确认未呈现危房状态;c)且项目的实施并不对城市规划和市容造成负面影响,那么只需向政府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便可继续享有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的产权在到期之后并不会被国家强制收回,只需要在期满后补缴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即可。实际上,许多人对于这一问题存在误解,认为产权本身具有年限限制,而实际上只有土地证才代表着使用权,并且受到年限的制约。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商住房到期补交多少钱

关于房屋在使用期限达到40年后需缴纳的费用问题,具体收取金额主要依据实际的房产总面积及价值进行评估确定。40年产权的物业类型属于商业用房范畴,在产权期满之后,如需申请办理续约手续,则须按照房产总价的1%-10%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所谓房屋产权,可理解为房地产的拥有者根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享受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等方面的权益总和。

具体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两大要素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有效期为永久性,而土地使用权则根据相关法规设定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当使用期限届满时将自动续期,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则按照当时的1%-10%的比例进行递增(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际,国家将拥有收回土地的法定权利。然而,若建筑物安全可靠且不会对城市规划及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已按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则该建筑物仍可继续使用。对于商品房而言,其产权到期后并不需要强制性地予以回收,只需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便可延续使用。值得关注的是,产权本身并没有年限的限制,而只有土地证书才受到年期的制约,这一点往往容易被人们所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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