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一裁终局吗
关于工伤赔偿仲裁结果并非一裁终局之事项:对于涉及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标准,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领域里所产生的各类争议,以及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属性的争议案件,其涉案金额不得突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规定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赔偿一般需要多久赔付到款
1、通常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需要等待至少一年以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2、具体计算时,需以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而劳动行政部门则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如果按照规定时间范围进行推算的话,最长为95天;
3、须等到劳动者接受治疗后,伤势稳定下来才可进行伤残程度评定,一般的处理流程中,这部分工作需要在6个月以内完成,并且作出评定结论,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工伤认定以及申请工伤赔偿的过程中仍有可能出现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在工伤赔偿的仲裁裁决中,讼争事项的仲裁效力并非终局约束力,如涉及到关于实施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员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以及涉及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具有财产性质的诉讼,其索赔金额不得超过该地区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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