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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必须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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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4 · 1948人看过
导读: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书或休假证明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经劳动功能鉴定组织确认,可适度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长,职工应提前向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如同意,可延长;如不同意,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鉴定组织申请确认。未及时申请视为同意延长。尽管非强制鉴定,但争议或需延长时,鉴定仍必要。
停工留薪期必须鉴定吗

一、停工留薪期必须鉴定吗

关于停工留薪期间的设定与延续,无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专业鉴定。一般而言,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的确定取决于用人单位依据工伤职工就医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书或休假证明予以界定。尽管停工留薪期限通常限定在12个月以内,然而对于病情较重且状况特殊的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功能鉴定组织最终确认之后,可适度予以延期,在此前提下,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工伤职工确有必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限,应当在期满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工伤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对申请表示赞同,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限;反之,如用人单位持有异议,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劳动功能鉴定组织提出确认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出申请,将被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限。总的来说,虽然停工留薪期间的设定与延续并非强制要求进行专业鉴定,但是在出现争议或者需要适当延长的情况下,进行鉴定是非常必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停工留薪期认定标准

在职工遭受工伤之前,若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任职达到了12个月之久,我们将通过对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分析来确定其原有的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在该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那么他们的原工资标准应基于工资总额乘以实际工作月数再除以12的方式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在单位工作没满1个月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原工资标准将参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每月工资数额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是由用人单位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书或者休假证明来决定的,一般的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病患病情较为严重或者没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经过劳动功能鉴定组织的确认之后,可以适度地延长停工留薪期,最多也无法超过十二个月。如果需要进一步延长停工留薪期,那么员工应该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休假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了员工的申请,那么就可以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劳动功能鉴定组织提出申请,以获得确认。如果没有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申请,那么将被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虽然劳动功能鉴定并非强制性的,但是当出现争议或者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时候,进行劳动功能鉴定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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