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旷工扣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细则,如若出现劳动者擅离岗位旷工的状况,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的薪资报酬内予以扣除因旷工行为酿成的相应经济亏损部分。
然而,关于扣除额度的具体限定如下所示:
首先,扣减比例方面,每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金额不得超出其当月薪酬总额的20%。倘若扣除之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其次,在扣除方式上,若旷工行为直接引发了经济损失,那么对这部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再者,对于未产生经济损失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者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但不得额外进行扣减;
最后,关于日工资的计算方法,若劳动者的工资以日或小时为计酬单位,那么旷工一天的工资扣除通常会按照日工资或小时工资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应当扣除多少工资,而仅仅授权用人单位根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具体的扣减比例及方式。因此,关于具体的扣除金额,建议您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动法旷工处罚规定第几条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旷工行为的严格处罚见于以下律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若劳动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拒绝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且最终被判定为旷工,则雇主方将享有对该等员工进行纪律管束以及依照既定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合法权益。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第十八条之规定,对于未曾给出合理解释而频繁旷工、经严肃劝导仍无法纠正,以及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长达三十日以上的违规职工,企业亦具备对其实施开除决定的合法权力。概括而言,关于劳动法中的旷工罚责事项,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寻得明确规定,至于具体的执行细则,应参考的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劳动者擅自离开岗位或者不按规定执行劳动任务,被认定为旷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给予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国家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员工无故缺勤,雇主有权对其应得工资进行相应经济处罚,但每月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当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剩下的工资不足以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则按照该标准予以发放。唯有在旷工行为给雇主带来经济损失情况下,才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金;若未造成任何损失,则无需向旷工者支付旷工期间的工资,也不能额外进行扣减。关于日工资的计算方式,需依照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规定执行。关于具体扣除金额的详细信息,敬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雇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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