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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付了钱,但女的没去属于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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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4 · 1829人看过
导读:金钱交易但未发生实质性行为,按法律规定仍属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涉及卖淫、嫖娼者,可处十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合拉客招嫖同样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嫖娼付了钱,但女的没去属于犯罪吗

一、嫖娼付了钱,但女的没去属于犯罪吗

若以金钱作为交易而实际未能进行实质性行为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被视为违法行为,但从程度上讲,属于情节轻微的范畴。对于涉及卖淫、嫖娼等行为者,可处以十日内至十五日内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附加于五千元内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处以五日以内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公共场合拉客招嫖的行为,也将面临五日以内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付了钱人没到我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在我国,涉及到卖淫嫖娼等相关的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因进行此类行为所引发的相关债务问题,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与认可,与赌博负债情况具有同等性质。因此,关于是否存在未支付嫖资或是支付了嫖资却未能实现约定内容的情况,其实质并不能被称之为违法事件。若在客观情况下能够顺利索取回资金,相信双方都能心满意足;

然而若是无法收回该部分金钱,那么通常也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因为此类涉及到卖淫嫖娼的协议本质上已经违反了法律的效力性和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其自签订之日起便失去了法律效应,无需再承担支付嫖资的所谓“义务”。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卖淫嫖娼本身就不构成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实践中,即便仅进行了金钱交易而无实际的性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也被视为违法行为且具有一定程度的严重性。然而,如果此类情况构成了类似于卖淫或者嫖娼的违法行为,则可能受到短期的行政拘留,以及最高不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罚款等严厉惩罚。对于相对轻微的案件,可能会给予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最多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作为惩戒。此外,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同样将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最多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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