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怎么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采取如下措施以促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应的两倍工资: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
其次,可向基层民间调解机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及附设在乡、镇、街区并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权的相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最后,如果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以进一步寻求其他途径,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仍然不满的,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不续约合同需要赔偿吗
当公司决定终止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时,则需对员工进行相应的金钱赔偿。一旦劳动合同期限到达,然而用人单位并不希望延长此份合约期,他们便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资金。而这笔经济补偿的具体数目将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时长来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用人单位在雇佣关系中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受害者可以采取如下的有效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积极主动地与相关用人单位进行友好而深入的交谈和协商;其次,如果上述沟通未能取得预期成果,受害者有权向基层群众调解机构、企业内部设立的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提出调解请求;再次,如果经过以上步骤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受害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受害者还可以进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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