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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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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3 · 1294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法人挪用资金罪涉及四个立案标准:1.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擅自挪用单位资金;2.挪用资金数额大且逾期不还;3.虽短期内挪用但数额大用于营利;4.用于非法活动则无论数额均犯罪。数额大小决定刑事责任程度,具体标准依司法解释而定。如资金在起诉前全额返还,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甚至可能免罚。
法人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法人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法人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情节严重程度与法律责任各异。其中立案标准主要包含如下四点要素:首先,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共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其次,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再次,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最后,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则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构成犯罪。对于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刑事责任。具体的数额标准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及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如在提起公诉之前,所挪用的资金已得到全额返还,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甚至有可能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法人挪用资金罪财务有罪吗

关于该罪行,其刑事责任由法院裁定,处罚程度分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惩罚力度则提升为五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而针对挪用数额庞大且无法归还的情况,更将带来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代价。

如若涉及到数额较大且逾越了三个月还款期限的公款挪用行为,那么这也会被视为挪用公款罪。例如,在涉及营利性质和未能返还的挪用行为中,被挪用的公款数额如果处于一万元至三万元这一标准内,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公款数额并不包括从挪用之时至案发之日所产生的利息;利润额的大小同样不会影响到对这种营利性质的认定;而在案发之后,行为人是否积极偿还涉案公款,也并不能作为判断其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唯一参考依据,但退回赃物等行为可以作为酌情考虑的量刑因素来评估。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中国现行刑事法律法规》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公司、企业等法人组织中违反相关法规,实施恶意挪用公款行为的,都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并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法人挪用资金罪的四类立案标准:1.单位内部持有职务的工作人员,凭借其职权擅自使用本部门的财物进行个人目的操作;2.挪用资金的金额巨大且超过预定时间仍未归还;3.虽然在短时期内挪用资金,但是数额过大且挪作盈利之用;4.如果将挪用资金用作非法活动的,无论金额多少,即构成违法罪行。需要注意的是,资金的数额额度将直接影响到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依据司法解释加以确定。若在提起诉讼之前,罪犯能够及时全额偿还所挪用的资金,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对于情节较轻的情况,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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