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奸辩护 > 强奸罪不予起诉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不予起诉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3 · 1508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强制性侵犯罪行,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检察机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1.犯罪嫌疑人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2.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情形;3.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豁免刑罚或不判处刑罚。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由检察机关依法裁决。
强奸罪不予起诉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不予起诉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律明文规定,就强制性侵犯罪行而言,若满足以下三大条件,则可适用不起诉决定,非法起诉的可能性将被排除在外:1.犯罪嫌疑人确无犯罪事实:其意为检查机关若确认犯罪嫌疑人实际并未实施任何强奸行为,抑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该犯罪行为,依据此类情况检察机关应果断作出不起诉裁定。2.相关法律条款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详尽列举了诸多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如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已离世等。若犯罪嫌疑人恰巧符合以上任一情形,检察机关亦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3.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豁免刑罚:若强奸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并不严重,且根据刑法规定可予豁免刑罚或无需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同样可以斟酌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所述条件仅为基于法律条款的一般性解读,至于具体案件是否适用于此,仍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强奸罪不予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情况下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证据缺失或存在瑕疵、受害者给予被告人谅解、嫌疑人已经亡故等等,检察院亦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情节轻微且符合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的条件,那么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值得强调的是,这并不代表强奸罪能够轻易逃脱法律制裁,每一起案件都应根据具体案情与证据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款明文规定,针对强迫性的侵犯行为这一类犯罪行为,如果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条件,检察院即有权行使不起诉职权: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不存在或证据收集不足以证实其有罪;其次,该行为若符合刑法第十六条款所列明的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最后,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豁免刑罚或者不判处刑罚。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由检察院依法进行裁定。

网站地图

更多#强奸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奸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强奸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