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保险公司不赔误工费吗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误工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然而,要使保险公司承担此项责任,受害者需提供有力的证据以支持索赔要求。若交通事故涉及全方位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对此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误工费用包括工资部分,应由负全部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假设双方未能就误工费(含工资)达成共识并支付,则可以对责任方提起诉讼,包括追究其运营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及员工工伤赔偿等事宜。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为受伤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因伤致残而导致持续误工的受害者,误工时间可计算至伤残鉴定前一日。如受害者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若受害者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若受害者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有效证据,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车祸保险公司结案了还能继续赔偿吗
若是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事务之后,对方再次提出理赔请求的话,保险公司便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依据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规定,当赔付款项经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协商并确定之后,对于被保险人额外追加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不进行任何赔偿并且不负有此项义务。若实质上存在应当赔偿却未能赔付的情况时,唯一有效的追索方法便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敦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根据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在受害方能够提供足够证据来证实其合理误工损失赔偿请求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对相应的误工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对于涉及全部险种的事故,误工费用应包含工资部分,且该部分费用将由负有全部责任的一方承担。如果双方未能就误工费用的支付问题达成共识,受害方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向责任方追偿,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误工时间的认定,需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学证明为准;对于因意外伤害导致持续性身体受损,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误工期限将延续至伤残鉴定结果公布之日为止。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员工,误工费用将按照其实际收入的减少程度进行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员工,则需要参照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法院所在区域同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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