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是否属于侵犯财产罪
合同诈骗罪系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里,被明确表述为一种独立的犯罪类型——侵犯财产罪。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签署以及执行各类合法合规的合同时,当事人蓄意利用虚假事实、隐瞒核心关键信息等手段,误导并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从而实现自身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等方面,这些行为特点与侵犯财产罪的基本定义相吻合。因此,我们可以将合同诈骗罪视为侵犯财产罪的一个重要分支和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是否属于结果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诈骗罪作为一种附随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对于涉及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欺骗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自由权利,同时还需承担相应金额的罚金;但如若出现数额巨大乃至其他更为恶劣的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并且还需要附加罚款;最为严重者,即当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者呈现出其他尤为严重的情节时,将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此外也需缴纳罚金或接受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本法会有其他规定进行补充或调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合同诈骗罪乃是一项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其主要发生于合同缔结与履行的全过程之中,涉事者往往通过虚构实际情况或故意隐匿重要信息等手段,对合同相对方实施欺瞒,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非法占有目的、欺诈行为以及骗取财物三个方面。作为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合同诈骗罪着重强调了在合同领域内所发生的欺诈性财产侵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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