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若公安机关拘留了某个人之后,认为其需要进一步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与核准的申请。但若遇特殊情况,如需要跨地区作案或频繁作案以及形成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提请该审查与核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一至四天。而在这种情况下,法定最长的拘留期限可达三十天。自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应对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决定。因此,在涉及醉驾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之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七天;若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情况,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醉驾刑事拘留五十天可以探视吗
被判定实施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的人员,他们的直系亲属及其他相关密切关系者可以凭借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特定时间段进行探访;
至于律师,必须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合法职业证书以及原始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客户所授予的委托书方可执行相应任务。倘若涉及到刑事犯罪且被定性为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对象,在全流程拘留期内仅允许代表律师进行探望,而亲属和朋友则被禁止参与其中。在某些情况下,如辩护律师进行探访时需要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同时也必须取得侦查机关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会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当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违法犯罪者进行拘留之后,如果需要对此类人员采取逮捕措施,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检察院提交相应的审查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对于重大嫌疑人涉及跨地区、多次或者团伙犯罪等复杂情况时,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不等,但总体上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而检察院则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的审查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涉及到醉酒驾驶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的拘留期限为三个自然日,但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七个自然日;而在极少数情况下,拘留期限甚至可能达到三十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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