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后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文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越12个月。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经侦查查明其不应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或取保候审的时间已达法定时长,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这一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要求,以确保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能够及时得知最新动态。所以,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并确认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应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此决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开庭后取保候审人当时就能回家吗
在取保候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完成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尚不可获得自由回返家庭。需待法院就相关指控做出终审判决,且嫌疑人对此无任何异议方能宣告刑诉结案;此后,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取保候审状态应予解除。进而转入刑事制裁环节。若最终的判决结果为被释回家乡执行或者宣告无罪者,方可如愿归家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期限最长可达十二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现不再有必要对其进行追究责任或者期限届满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解除该项取保候审措施,并向当事人以及相关机构发出正式通知。如此使法律程序得以严谨执行,维护了所有当事人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