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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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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2 · 1960人看过
导读:当房屋拆迁赔偿金未能按时支付,授益方有权向征收方发出告知函,催促其尽快支付。若此方式无效,授益方可依法提交支付申请,由政府征地拆迁监管部门进行裁决。若裁决后问题仍未解决,授益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授益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程序,确保每一步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房屋拆迁赔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赔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

在房屋拆迁赔偿金未能及时交付的情况下,授益方有权向征收方发出告知函,提醒其按期支付相关款项;或依据法律程序提交支付申请,由政府负责征地拆迁事宜的监管部门进行裁定。若裁定结果公布之后问题仍未得妥善解决,则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赔偿金有多少

在拆迁房屋方面,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货币补偿方式,该种方法以合法持有房产评估价值和房屋内部装修及装饰所约定的赔偿金额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是差额补偿方式,根据这种方式,补偿金额由合法拥有房产的估价以及房屋内在装修和装饰所约定的补偿金,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内部装修和装饰的赔偿金扣除被拆迁人员获得的调换产权房屋的估价来得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若遇到房地产征用所应得的补偿款未能如期支付的情况,被征用人有权向征收主体递交提示函,督促其尽快履行付款责任。在这种方式失效的前提下,被征用人可根据法定流程提出支付申请,并将此事项交由政府征地拆迁监管部门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定。倘若经过裁定之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被征用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被征用人应当深入理解相关法律程序,确保每一个步骤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从而最大化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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