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当满足如下所述条件时,股权代持协议便具备了其有效性:首要因素即是该股权代持协议的各项条款必须遵循国家律法及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其次,协议的签署双方在表达意愿上必须真诚且没有欺诈行为;
此外,协议双方均应具有与其签署行为相匹配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除前述必备条件外,还有其他法定特许其他因素也必须满足才能使股权代持协议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则关于股权代持关系的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1)协议的拟订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2)在代持股关系中,各方当事人所表达出的意愿并非真正出于其本意;
(3)该等协议的实现方式或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或者严重背离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4)在代持股关系中,各方当事人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正规的股权代持协议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前提条件才能生效:首先,协议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公序良俗,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且双方在签订过程中应以真诚且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的方式表达各自的真实意愿;其次,协议双方当事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许可条件。只有当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充分满足时,该股权代持协议方能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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