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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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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0 · 2013人看过
导读: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商的法定权益,可通过自主行使、友好协商、申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护。选择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和支持承包商权利,无论正式程序还是执行程序。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并非必须诉诸于诉讼途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承包商的一种由法定义务所决定的优先权。承包商有权自主行使这一权益,或者通过与发包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承包商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既可以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适时提出,而无论哪种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出了安全事故建设单位赔偿责任?怎么算

工地安全事故职责归属住建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置。

具体而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均由该部门依法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这也被视为一种典型的行业管理职能之一。

而在综合性质上,安监局则负责对各个产业领域进行全面综合性的监管,其中包括了安全生产方面的业务。

倘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首先向所在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汇报,随后即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性质,接下来所采取的举措或将是直接处理仍或是上报上级单位等多种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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