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交满三个月有没有丧葬费
若参保人员在完成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之后不幸离世,将无法领取相关赔偿;但若其在生前即已购买养老保险,则将会得到相应的丧葬费用以及抚恤金。若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身亡者,若该劳动者在生前已经购置了工伤保险,其遗属就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因公伤亡补偿金等多项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社保交满15年后不交了可以吗
根据我国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缴纳期限内连续累满十五年者,便可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开始享受有规律的退休金待遇。
然而如若参保人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累积期限还未满足要求,则需进行相应的补充缴纳以确保其享受医保服务的资格。
对于参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人士来说,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社保费用超过十五年,即可按月领取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社保交满三个月有没有丧葬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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