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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旷工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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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2008人看过
导读:派遣工未经批准缺勤,劳务派遣机构可拒发缺勤期间薪资并警告。因旷工致用工单位经济损失,派遣工需赔偿。赔偿从工资中扣除,每月不超20%工资。扣除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旷工规定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人员旷工规定是什么

在被派遣劳动者未经批准而缺勤的状况下,劳务派遣机构有权拒绝向劳动者发放该时间段内的薪资待遇,同时可以给予严肃的警告处理。但若该被派遣劳动者因为无正当理由的旷工行为导致用工单位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则需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经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可以从劳动者个人的工资总额中进行扣除。

然而,为确保被派遣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若经过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仍不足以达到该地区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务派遣机构将会按照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给劳动者剩余的薪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加入工会吗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讲,他们完全具备加入工会的资格与权利。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雇主将部分非中心业务或者非专业化工作任务发包给劳务经纪人,继而派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们。

工会则是由成员间基于同一利益准则自发组建起来的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员工有权进入工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派遣人员旷工规定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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