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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户口还没迁走女方的户口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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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8 · 1372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户口回迁需遵循法规流程:先获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书面认可,即迁入证明;再向原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并注销户口;最后提交材料至女方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迁徙过程中须遵守3日内城镇或10日内农村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
离婚了女方户口还没迁走女方的户口还有效吗

一、离婚了女方户口还没迁走女方的户口还有效吗

在我国法律制度框架下,公民身份信息及户口资料涉及个人隐私公共安全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与保护。关于离婚后户口回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您需要遵循相应的流程并提交相关材料,以获取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完成相应的户口迁移事宜。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您需要获得迁入目的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认可文件,即迁入证明;接下来,您需携带迁入证明前往目前所在的户籍登记机关,请求开具迁出证明;

依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民在离开本户口管辖区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凭此获取迁移证件,进而完成户口注销工作;

最后,您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至女方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完整的迁入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民在往返迁徙过程中,均须遵守城镇3日内、农村10日内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以确保您能如期完成户口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了女方户口该往哪里迁

离婚之后,女方需要依照以下严谨的步骤进行户口迁移事宜:

首先,要向即将迁入的辖区派出所提交书面的迁移申请;接着,在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愿意接纳的回复之后,向现有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出境;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文件;随后,带着这份户籍证明以及相应的其他证明资料,前往拟迁入城市的市公安局户政科递交迁移申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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