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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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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9 · 1582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判断标准:1.犯罪者明知会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益而故意为之;2.实施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在职员工;3.犯罪行为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使用权和收益权;4.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或借出本单位较大数额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资金罪怎么界定

一、挪用资金罪怎么界定

关于如何确定挪用资金罪,其判断标准主要集中于以下四大要素:

第一,犯罪者主观心态必须具有故意性,即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而为之;

第二,本罪的实施者应具备特定身份——即该人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第三,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才不成立

关于挪用资金罪之构成要件,首先需明确的是,该罪行所侵犯的首要法益乃均系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对其自有资金之使用权和收益权。

具体到客观方面,行为人往往会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特权,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用于个人借贷,且涉案金额通常较大,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偿还。

而在犯罪主体方面,则主要涉及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

至于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单位财产权益,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罪怎么界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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