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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驳回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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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9 · 1163人看过
导读:当商标申请被否决或拒绝时,申请人有权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这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救济途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裁定仍然不满,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30个自然日内,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救济。这一程序确保了申请人在面对不公正的商标裁定时有足够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申请驳回怎么处理

一、商标申请驳回怎么处理

若商标申请遭遇否决或拒绝,申请人可依法向上诉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

然而,倘若申请人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裁定仍旧无法接受,他们有权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申请到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申请到成功注册所需流程经时长达历时十二个月。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款所述,若欲申请获得商标专有权,需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请求。

经过商标局为期九个月的初期鉴定和审核,成功通过审核者将在官方刊物上发布公示通告。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未收到任何异议投诉的前提下,商标局将给予注册批准并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标申请驳回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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