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
若企业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则应当承担并赔偿职工在未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保权益方面所产生的损失与费用;另一方面,如果职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也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总而言之,公司未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应当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二、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若雇主未能与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须依法向其支付相应的双倍薪资作为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这位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并展开劳动仲裁程序,或者,他/她亦可选择直接采取司法途径,通过起诉该企业,诉求法定权益,接受法庭公正的裁决。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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