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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债务人死亡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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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8 · 1965人看过
导读:若借款人去世,其债务应由其合法配偶(如为共同债务)、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者)和借款担保人负责清偿。债权人可向这些人追讨债务,并要求用共同财产、遗产或担保权限范围内的资产来抵偿债务。
非法集资债务人死亡谁承担责任

一、非法集资债务人死亡谁承担责任

若借款人亡故,其债务该由下列几类人员负责清偿:

(1)借款人的合法配偶。假如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这对夫妇中的其中一方追讨债务,并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2)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只要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不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债权人都有权向他们追讨债务,并要求继承人尽可能地用所继承的遗产来抵偿债务;

(3)提供借款担保的人。如债务有担保人保全,债权人便能针对该位担保人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在担保权限范围内负担相应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非法集资债务清偿顺序有法律规定吗

所谓优先债权,即债权人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如在财产遗产权上存在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法定情形下所享有的债权。

持有此类权益者被称为优先权人。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人依循该种优先债权之效力,原则上不应因继承遗产这一行为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相反地,这类特殊担保赋予的优先权应当优先于普通债权得以实现。

然而,需明晰的是,尽管享有此类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得以优先获得清偿,但他们并非对遗产的全部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若提供担保的标的物或权利无法完全满足其债务需求,那么剩余的部分仍应与普通债权共同参与清偿,并按相同的清偿顺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集资债务人死亡谁承担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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