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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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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7 · 1577人看过
导读:在危险驾驶罪中,加重处罚情节包括:严重超速、超载、超员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载客;故意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但不构成其他刑事犯罪。这些情况通常会被视为需加大刑罚力度的因素。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以下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需加重刑罚力度的情况:

首先是严重超过规定门槛的人员密集程度、超额负荷以及超速驾驶行为,同时还包括没有取得合法驾驶资格而驾车上路这一严重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其次对于驾驶机动车运载乘客的事件;

此外,当机动车驾驶员故意躲避公安机关的依法检查,甚至阻碍、拒绝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的检查工作,但尚不构成其他刑事犯罪的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几年

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而导致严重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在构成交通运输肇事罪后,如果行为人选择逃避责任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人因为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那么其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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