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中添加药品构成犯罪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生产与销售食品的活动中均不可擅自添加药物成分,然而对于那些在历史上被普遍认为既具有食品属性又兼具中药价值的物质,则允许在规定范围内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上述目录的制定及发布工作,则由国务院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协同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履行。
因此,凡在食品中添加非“药食同源”且仅具备中药材性质的物质,即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当消费者针对此类行为提起诉讼,寻求对生产与销售方进行十倍赔偿请求时,我们应当予以坚决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
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中添加药品可以吗
在从事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食品产品中绝对严禁掺杂任何形式的药物成分,
然而,那些传统意义上被认定为同时具备食品和中药材双重身份的物质则是允许进行适量使用的。
该类可被划分为传统食品与中药材双重身份的物质的目录清单,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八个职能部门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制定并予以公布。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将对食品中添加药品的几种常见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食品中添加药品构成犯罪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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