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7 · 1826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的启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其次,原告不得担任被告的监护人; 再次,原告作为诉讼发起者,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该诉讼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受诉人民法院需拥有管辖权。满足这些条件,方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

对于离婚诉讼,其启动的必要条件包括:

第一点要求原告与被告必须依法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第二点规定原告并不能够担任被告的监护人角色;

第三点则强调了原告作为诉讼发起者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最后一点则明确了该诉讼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并且应当由受诉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同意离婚会如何判

关于诉讼离婚中,若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庭在判定时并不必然遵循当事人意愿,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细致审查与深入调查后方能作出判断。

倘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然破裂无法挽回,便会坚决判定离婚;

反之,若法院经审理得出结论,指出夫妻关系尚未达到必须离婚的程度,那么将会作出不离婚的裁决。

这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当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后,法院是否批准离婚,并不是看对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取决于法院对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以及调解工作是否取得成效来进行斟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诉讼条件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