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公告,村里出钱收回了土地怎么办
2.通过行政途径来解决争议。
同一法律文件(即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还明确指出,若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产生了关于宅基地的争议,则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没有公告拆迁违法吗
关于土地征收公告的实效性问题,我们要明确的是,土地征收公告的有效期为半年,超过这个期限后就需要重新发布。
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则有效期限为两年;
至于农村土地的性质转化(即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同样也是两年。
倘若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相关权益人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或者希望能够进行听证,那么他们应该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至于房产赔偿标准,这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实际情况所确定的规范。
针对城市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活动时,我们将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中登记的建筑面积及该区域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参考依据,以此来计算具体的拆迁赔偿金额;
然而,如果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遭受拆迁,那就需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等因素作为衡量标准,进而计算出具体的拆迁赔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公告,村里出钱收回了土地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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