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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边角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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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7 · 1075人看过
导读: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规定,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和青苗赔偿费。 其中,安置补贴和青苗赔偿费直接给被征地农民,而土地补偿费需经乡村集体分配,这环节常引发争议。
征地补偿边角地怎么处理

一、征地补偿边角地怎么处理

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所明文规定,在我们平时所广泛谈论到的征地补偿款问题中,实际上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即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贴费用以及青苗赔偿费用。

在此类款项中,安置补贴费用和青苗赔偿费用将直接打入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手中,而仅有土地补偿费用需要通过乡村集体进行分配。

因此,容易引发各种争议的往往是土地补偿费用这一环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是什么

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征地补偿款提留比例并未做出明文规定。

然而,在补偿款的具体分配环节上,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利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预留,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比例并非仅仅由村委员会自行决定,而必需经过全体村民共同商议后才能决定。

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具体分配方式,应当按照“土地补偿费用应主要用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户”这一基本原则,我们应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寻找最为合理的分配方案。

具体的分配方法则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指定。

当土地被全面征收,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应地解散时,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完全投入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生活和生产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征地补偿边角地怎么处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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