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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他给女朋友花的钱可以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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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6 · 1606人看过
导读:儿子不幸离世,他为女友所花费的款项一般不可追回,因为通常无法撤销无偿赠予。但如赠予有附带条件,如彩礼赠予,可基于条件未成就要求返还。具体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儿子死了,他给女朋友花的钱可以追回吗

一、儿子死了,他给女朋友花的钱可以追回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法撤销无偿赠予他人之物件,除非存在法律规定允许我们撤回赠予的特定情形。

然而,若该赠予涉及到附带条件,例如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彩礼赠予,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要求返还赠予之物。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儿子死了债务与父母有关吗

在子女离世以后,若生前曾背负债务,债权人常常会寻求该子女仍在生的双亲进行债权追索。

而大部分情况下,父母也都会自愿承担这笔债务,但是值得强调的是,父亲或母亲并不需代替子女偿还他们累积的债务。

然而,若是其父母名下存在已故子女的遗产继承,那么作为遗产的接手人,有责任将这些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

换句话说,当父母继承了已故子女的遗产时,则必须对相应的债务进行清偿,直至遗产的实际价值全部耗尽为止;

但如若其选择放弃这份遗产继承,便无需承担任何的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儿子死了,他给女朋友花的钱可以追回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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