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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没及时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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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5 · 1158人看过
导读:驾驶者未按章购买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公安局交警部门有权扣押机动车,并通知投保人补购保险并缴纳两倍于最低限定额度的保险费用作为处罚。直至补足保险,交警部门才返还被扣押车辆。
交强险没及时买怎么办

一、交强险没及时买怎么办

倘若驾驶者未能按章购买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的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有权依法扣押该辆机动车,同时通知该车辆的投保人须尽快为其补购足够的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并按照基本的投保标准缴纳两倍于最低限定额度之保险费用作为相应的处罚。在此期间,直至投保人依照规定补足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为止,交警部门才会将原本被扣押的机动车辆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没生效不给退怎么办

若在交强险保单正处在初始生效阶段时,是允许进行退保操作的。

然而,一般来说,交强险是不可退保的,但以下六个特殊情况可以办理交强险退保手续:

(1)被保险车辆已依法批准破产并撤销注册;

(2)被保险车辆正式停止行驶;

(3)根据公安机关证明,官方确认被保险车辆已经失踪;

(4)投保人在购置汽车时产生了重复投保交强险的状况;

(5)被保险车辆被转手、出售、赠与到车籍所在地区以外的地点(车籍所在地应按照地市级行政区域来划分);

(6)新的车辆由于其质量问题导致被销售商收回,或者因为与国家规定技术参数存在不符,而未能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注册审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六)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强险没及时买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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