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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小三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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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4 · 2831人看过
导读:一般而言,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或严重侵害个人财产权益,否则不能单方面依法控告第三者。法庭通常会采信的证据包括:书面形式的悔过书、电子数据如短信、邮件、电话录音,以及视频资料如捉奸录像或照片等。
去法院起诉小三需要什么材料

一、去法院起诉小三需要什么材料

就一般的情况而言,不能单方面依法提起诉讼控告第三者,唯一的例外是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行为,抑或是当您的个人财产权益遭受了第三者的严重侵害时方可。

在此前提下,法庭通常会采信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以直接证明第三者的存在:

1.书面形式的证据:

通过揭示对方因婚外情而曝光的事实,进而在紧张局势下写下的表达悔过之心并愿意承担责任的保证书

2.电子数据形式的证据:

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录音等;

3.视频资料形式的证据:

如将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前往法庭离婚之法律程序包括发起诉讼和接受审理两个步骤。

依照现行之法规制度,离婚之主张由夫妇中任何一方提出时,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经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判后,需经过调解环节;

若双方感情的确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已无法挽回,最终裁决应准许离婚。

反之,若在调解过程中,各方的感情得以改善或未达到破裂程度,那么法院无需作出准许离婚之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去法院起诉小三需要什么材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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