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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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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4 · 1515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主要涉及: 1.双方事先协议确认的共同财产,基于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书面规定部分或全部为夫妻共有; 2.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包括职工薪酬、资本金、劳动报酬等收入,生产、经营、投资额外收益,知识产权获利,以及依法应属夫妻双方共有的遗产和其他财产。
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一、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离婚诉讼中可供进行财产分配的主要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双方通过事先协议所确认的共同财产

这种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基于平等、自愿且充分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全部或是其中一部分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是由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这其中具体涵盖了职工薪酬、资本金、劳动报酬收入来源

生产、经营、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知识产权的实际获利;

继承人或受赠人所获得的遗产及其他依法应属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各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供进行离婚财产划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双方经过自愿且协商一致后,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将某些或全部财产划定为夫妻共同拥有;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如工资收入、资本运作的获利、劳务所得的酬劳;

以及由生产、经营和投资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价值;

继承或者接受他人赠送的财产等等;

此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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