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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被冒用对方想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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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4 · 1783人看过
导读:发现企业盗用他人信息申报个税,公民可向税务机构投诉。对于不涉及税款争议的问题,可向监管部门反馈,税务主管机关将配合保护权益。公民无需担忧税收负担,税务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个人所得税被冒用对方想私了怎么办

一、个人所得税被冒用对方想私了怎么办

若发现企业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息申报个税,公民有权向各级税务管理机构提出投诉申述。

对于因信息冒用所引发的不涉及税款争议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问题,可向相应监管部门进行反馈,相关税务主管机关将会全力配合各部门工作,联手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过程中,公民无需担忧会因此而加重自身的税收负担;

同时,税务行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据相关法规,对涉嫌盗用他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哪些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对应依法应当交纳个税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九大类:

1.从工资、薪金中获得的收入;

2.在提供劳务时获取的报酬所得;

3.因写作或其他工作成果而得到的稿酬所得;

4.基于特殊权利或许可,并且根据相关合同收取的使用费所得;

5.指通过自身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所得;

6.根据借款合同或者债券协议所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7.在租赁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财产租赁所得;

8.在进行财产转让时所产生的财产转让所得;

9.以及由于偶然情况所发生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被冒用对方想私了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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