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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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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3 · 1658人看过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中,伤残等级评判方法依据伤害严重性划分,从轻微到重度分为三等:轻微伤指对身体或外貌产生轻微损害,或轻度影响器官功能;轻伤指造成中等程度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重伤则导致残疾、失去器官功能或造成重大健康危害。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如何判断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如何判断

伤残等级评定方面,我们会依据伤残的严重性进行划分,这包括了由一至十级的伤残等级。

而从医学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三个等级:

1.轻微伤

轻微伤乃指对人类身体肢体或外貌产生轻微损害;

或对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产生轻度或暂时性障碍;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小危害的损伤。

2.轻伤害

轻伤则是指对人类身体肢体或外貌产生中等程度的损害;

或对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产生部分障碍;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产生中等程度危害的损伤。

3.重伤害

重伤则是指对人类身体肢体造成残疾或外貌毁损;

或导致失去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危害的损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处理是什么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之后可能出现的争议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案如下所示:

首先,若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持有异议者,可在收到此鉴定结论的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的请求;

其次,倘若劳动能力鉴定后损伤程度出现新的改变现象,亦可以向相关机构递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如何判断”,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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