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没盖章只签字有效么
此举存在有效性也可能无效性。
仅凭签字并未附带生效章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尽解读:
1.若该合同是由相应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之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那么此份协议即具备了合法性。
2.倘若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并不具有代理权、越权代权或是代理权已经终止后订立的合同,在取得被代理人追认之后,其签署方可被视作有效。
反之,如果未经追认,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相关法律责任应由肇事者负责承担。
另外,假如当事人明知他人以自己名义进行某种民事行为却并未明确予以否定声明,这可视作默认同意之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是合法的
在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共识中,若劳动合同未载明薪酬待遇项目,那么即视为该劳动合同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因而被视为非法无效;
而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章程以及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劳动报酬这一必备要素。
因此,一部完整的劳动合同应涵盖以下各类条款:
(一)由雇主提供公司的全称、其注册地及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材料;
(二)对劳动者个人进行详细的身份记录,包括其户籍地、居住地址及身份证或其它正式且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编号等;
(三)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
(四)劳动职责及其所在具体工作岗位的地理位置;
(五)劳动者工作的实际工时安排与相应的休假规定;
(六)关于劳动报酬的详细条款,需明确规定支付的频率、方式、数额等关键信息;
(七)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与执行标准;
(八)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要求与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规范;
(九)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重要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没盖章只签字有效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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