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了退休年龄厂里不帮交社保怎么办
如有必要,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用人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在大多数情况下,首选的处理方式是向所在地的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由仲裁机构展开调查,待核实事实真相后,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补足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即使用人单位已经解散、注销或宣告破产等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出现,仍可以通过寻找关联企业的负责人或股东来解决这一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且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到了退休年龄工伤还没有认定完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凡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劳动者,历经一定岁月之后,可依法履行退休手续,逐渐淡出活跃的就业市场,享受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基本养老金福利待遇。
但是,部分劳动者在此之前或许会遭遇不幸的工伤事件。
依照相关法规,若此类工伤发生于退休年龄以内且鉴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应当按照对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认定,并继续进行工伤鉴定程序。
发生类似工伤事件时,通常需要由雇佣者为主导,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认定支持,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为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遇到这种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自行提出申请,如果在个人未提交工伤申请的情况下,雇主亦未能及时实施,以致工伤申报超出了规定的期限范围,那么劳动者便有权要求雇主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到了退休年龄厂里不帮交社保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