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可以找别的工作吗
当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时,倘若其受伤程度较为严重,那么便存在住院接受治疗的可能。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相关法规正常支付员工工资。
然而,对于在工伤医疗期内的员工能否被安排进行其他工作,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应得到充分的休息,且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为其安排其他工作任务,除非劳动者本人自愿同意。
至于工伤问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却未能履行这一义务。
若用人单位未曾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自行申请。
若个人未及时申报工伤,同时用人单位亦未履行申报义务,导致工伤申报超出法定时效,则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相应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可以裁员吗
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在员工遭受工伤期间,雇主不得施行任何形式的裁员。
具体而言,对于在企业内部患有职业病,或者由于工作原因而造成伤残,并且已经或可能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力的员工;
以及在规定医疗期限范围之内的患病或非职业性疾病受害者等群体,雇主均无权对其进行裁减。
在劳动过程中,任何由于工作相关因素导致的伤害,都应由雇主立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来救助受伤害员工。
同时,雇主也有责任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为员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便他们能够依法享有工伤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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