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主要落在原告人身上。
对于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有义务为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流程中,拥有启动附加民事诉讼的权力。
然而,如果被害人不幸离世或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就将成为新的民事诉讼请求方。
此外,若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谁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所谓附加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主要由以下人士构成:
受害者、受害者的家属以及依法规定的监护人和经过特定指派的监护人。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明确定义,当被告因涉嫌犯下罪行引发物质损害并导致受害者承受此种损失时,受害者本身在该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力。
倘若受害者不幸亡故或丧失行动能力,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法律代表、直系亲属亦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附带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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