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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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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1 · 2381人看过
导读:申请资格:需具备五年当地常住户口,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15平方米,家庭总体不超过50平方米,家庭成员间需有法定义务且同居,无其他住所。申请流程:提交完整合格材料,多部门联合审查,公示至少十五天,有异议需书面提出并核实。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申请资格准则:

1、申请人须具备五年以上之当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为当地民政部门所认可的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体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且须同居共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证实无其他住所。

二、申请流程说明:

1、当申请人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相关要求时,应当予以受理。

如若申请人和申报材料存在遗漏或形式不符合要求之处,则需要一次性将所有需更正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有更正后的申请和申报材料后,方能予以受理。

2、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区住房保障部门需协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其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采用查阅档案资料、走访邻居、实地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

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均需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十五天。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对此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最终核实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后多久能批

在提交公租房申请之后,通常预计需要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获得批准回复。

首先,在申请提交点当天开始算起,初审工作将会在20个自然日之内由初审机构完成;

而接下来的复审过程中,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会在接收到初审材料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于7个工作日以内向申请人反馈复审意见。

经过复审合格的申请者名单,将张贴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面,公示期至少为7个工作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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