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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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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1 · 1563人看过
导读:公司政策变更需补充签署劳动合同时,员工如有异议,应保留证据。按法律,员工工作满月而公司未发书面通知,员工有权决定是否续签。若员工未表态,公司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补偿。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无需赔偿,并有权终止关系。
补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一、补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在公司政策变更时,如需补充签署劳动合同时,若员工对此持异议,则可选择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备日后之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员工开始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务之日起,至满一个月期限止,如用人单位未能在此期间内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则自该时间段结束之日起,劳动者有权选择是否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

若劳动者未作出明确表示,用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然而,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所对应的劳动报酬

因此,若确系员工自身原因拒绝签署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对员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且,用人单位还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补签劳动合同后还需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补签劳动合同仍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然而,若搭建劳务关系的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将书面文件中的签名日期倒签至法定初始期限范围内或双方协商达成的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涵盖了已实际发生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那么在这类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双方可视作在初期订立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此情形下,劳动者便无法再向用人单位提出主张请求其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补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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