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判后多久下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在审判长宣布宣判后五日内,由法院送达给诉讼案件的所有相关当事方及提出公诉之人民检察院进行查收;
对于定期宣告判决的场合,则须于作出判决决定后立即向各当事方以及提出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发放判决书。
另外,无论是即时还是定期宣告的判决书,都需同时递送给辩护律师与诉讼代理人之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宣判后多久送到监狱?
行刑期限确定之后,上诉期与抗诉期满之时,通常会在十日之内将囚犯押解至牢狱。
针对判决有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既定的行刑之前,倘使其余下刑期未满三个月,那么将由看守所负责接替执行。
对于判定羁押禁锢的罪犯,这个角色将由公安机关来担任。
严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罪犯在接到执行刑罚的通知时,负责交付行刑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当地公安机关、监狱或是其他行刑机构手中。
对于被命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将会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送往监狱进行服刑。
最后,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执行刑罚之前,他们的剩余刑期尚不足三个月,那么将由看守所代替完成执行任务。
至于申请羁押禁锢的罪犯,这项任务自然会落到公安机关身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中心、监狱或者其他执行中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宣判后多久下判决书”,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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