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的孩子长成人了,还可以给亲生父母吗
的确可行。
然而,需要征得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方可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在养育子女直至其成年之前,不得单方面解除既定的收养关系。
然而,当赡养人和送养人能够协商并达成共识,解除收养关系亦是被许可的。
若涉及到的养子女已经年满十周岁或已超过此年龄限制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就必须先征得该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和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收养的孩子抚养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关于对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方式,我们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家长所需支付的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月总收入的20%-30%这个大致范围来定夺;
若同时需要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相应的比例可予以适度提高,但需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数额不可超出月总收入的50%。
(2)而在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中,我们可以将其年度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并根据上述所述的比例原则进行相应的估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收养的孩子长成人了,还可以给亲生父母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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