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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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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0 · 1861人看过
导读: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税款的基础,需减去必要扣除费用和专项扣除等得出。但实际需补缴的税款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已预缴税款计算得出。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并不直接等于需补缴的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钱吗

一、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钱吗

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需要缴纳之税款,即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付之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之计算方法如下:将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总和减去法定必要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以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后得出。

然而,应纳税所得额并非纳税人实际需要补交之税款。实际上,应补税额乃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适用税率,再减去此前各月累计已预交之个人所得税金额而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乃是经过严谨核算得出的基准数额范畴;

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则依照税法明文规定,将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取得的所有应纳税收入,减去在同一税收期间内法律许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之后的余额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补钱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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